判 字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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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 / 判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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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水韵所属韵部
去声十五翰字义摘要
“ 拌 ”的被通假字。 剖開。 分裂;分開。 區別。 謂對獄訟的審理和判決。 指審理獄訟的判決書。 決定;斷定。 裁定;評判。 署理。 唐 宋 官制, 以大兼小, 即以高官兼較低職位的官也稱判。 為古官名。 如州判;通判。 半, 一分為兩。 指婚配。 通“ 拼 ”。 捨棄。 通“ 拼 ”。 甘願。
读音与义项
I
pàn
1. 剖開。
2. 分裂;分開。
3. 區別。
4. 謂對獄訟的審理和判決。
5. 指審理獄訟的判決書。
6. 決定;斷定。
7. 裁定;評判。
8. 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