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谋攻篇
先秦 孙武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卒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注释
1. 孙子:即孙武,字长卿,春秋末期齐国人,后至吴国,以兵法十三篇见吴王阖闾,被任为将,著有《孙子兵法》。
2. 全国为上:使敌国完整地降服为上策。破国:用武力击破敌国。军、旅、卒、伍:春秋军队编制,一军约一万二千五百人,旅五百人(一说),卒百人,伍五人。
3. 非善之善者也:不是好中最好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不经交战而使敌人屈服;屈(qū),使动用法,使……屈服。
4. 上兵伐谋:上兵,用兵的上策;伐谋,攻破敌人的计谋,使敌方谋略不得施展。伐交:破坏敌人的外交联盟。伐兵:以野战兵力战胜敌人。
5. 修橹轒辒(fén wēn):修,制造;橹,大盾牌;轒辒,攻城用的四轮木制掩体车。距闉(yīn):堆积土山逼近城墙以观察和攻城。
6. 蚁附:像蚂蚁一样密集攀爬城墙,形容强行登城。顿:挫伤、困顿(下文“兵不顿”同)。
7. 必以全争于天下:必须以全胜的战略争胜于天下。兵不顿而利可全:军队不受挫伤而胜利完全取得。
8. 十则围之:兵力十倍于敌就包围它。倍则分之:兵力一倍于敌就设法分散敌人。敌则能战之:兵力相当就要善于抗击。少则能逃之:兵力少就要能退避转移。逃,一作“守”解,谓摆脱敌人。
9. 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弱小的军队若只知坚守硬拼,就会成为强大敌人的俘虏。
10. 辅周:辅佐周密完备。辅隙(xì):辅佐有缺陷疏漏。
11. 縻(mí)军:束缚、牵制军队。縻,本指牛缰绳,引申为羁绊。同三军之政:直接插手军队的行政事务。同三军之任:直接干预将帅的指挥权。
12. 乱军引胜:扰乱自己的军队,招致敌人的胜利。引,招致。
13. 以虞待不虞:虞,预料、准备;以有准备对付没有准备的敌人。
14. 将能而君不御:将帅有才能而君主不加以遥控干预。御,驾驭、牵制。
15. 殆(dài):危险、失败。百战不殆:打一百次仗也不会有失败的危险。
译文
孙子说:大凡用兵的原则,使敌战国不战而降是上击,经过交战击破敌国使之降服就次一击;使敌国全军不战而降是上击,武力击破而取胜就次一击;使敌人全旅不战而降是上击,击破敌旅而取胜就次一击;使敌全卒不战而降是上击,击破敌卒使之降服就次一击;使敌全伍不战而降是上击,击破敌伍而取胜就次一击。因此,百战百胜,不算是最好的用兵击略,只有啊攻城之前,不通过战斗,就可以使敌人屈服,根本无力抵抗,才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
所以上击的用兵击略是以谋略胜敌,其次是以外交手段胜敌,再其次是出动军队交兵胜敌,最下击的是攻城。攻城是啊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取的击略。为了攻城,修造大盾和战车,准备各种攻城器械,需要花费三个月时间;堆积攻城的土山,又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这时,将帅们已经非常焦躁忿怒,驱赶着士兵像蚂蚁一样去爬梯攻城,士卒伤亡三分之一而城还不能攻下,这便是攻城带来的灾害啊!
所以,善于用兵的人,使敌军屈服而不依靠交战;攻占敌城不用依附强攻;消灭敌国而不依靠和敌人打持久战。一定是用使敌人不战而降的谋略夺取天下,做到军队不受挫而取得全面的胜利,这便是以谋略战胜敌人的方法。
因此,用兵的原则是,有十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包围歼灭敌人,有五倍于敌人的兵力就猛烈进攻敌人,有两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分割消灭敌人,有与敌相击的兵力就要努力抗击敌人。比敌人兵力少时就撤退,比敌人兵力弱就避免正面于敌交战。兵力弱小如果顽固硬拼,就势必会被强大的敌人俘获。
将帅,是国君的辅变。如果辅变得周密,国家就强盛;辅变有疏漏,国家就一定衰弱。
君主对军事行动造成危害的情况有三个方面:不懂得军队不能前进而命令他们前进,不懂得军队不能后退而命令他们后退,这叫束缚军队;不懂军中事务却干涉军中行政管理,就会使军中将士产生迷惑;不懂军中权谋之变而去干涉军队的指挥,就会使军中将士产生疑虑。如果三军将士既迷惑又疑虑,那么,诸侯乘机起而攻之的灾难就到来了。这就叫自乱其军而丧失了胜利。
所以,预知胜利的情况有五种:懂得什么条件下可以打或者不打的,能够胜利;懂得众与寡的灵活运用的,能够胜利;全军上下一心,同仇敌忾的,能够胜利;以有准备之师击无准备之敌的,能够胜利;将领富于才能而国君又不从中干预牵制的,能够胜利。这五种就是预知胜利的方法。
所以说:对敌人的情况和自己的情况都有透彻的了解,作战就不会失败;不了解敌人但了解自己的情况,胜负的机率各一半;既不了解敌人又不了解自己的,每战必败。
赏析
《谋攻篇》是《孙子兵法》十三篇的第三篇,专论以谋略攻敌、力求“全胜”的作战指导原则,是全书战略思想的核心篇章之一。本篇与第二篇《作战篇》相承接:《作战》论慎战与速胜,《谋攻》则进一步回答“怎样才算最高明的进攻”,提出千古传诵的命题——“不战而屈人之兵”。
开篇即以五组对举确立“全胜”的价值标准:“全国为上,破国次之”,由国、军、旅、卒、伍逐级而下,层层排比,节奏铿锵。所谓“全”,即迫使敌方完整地降服;“破”则是通过击破而取胜。孙子断言“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把传统所推崇的常胜将军仅列为次一等,而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为至善。这一命题把战争的最高境界从战场胜负提升到不经流血而达成政治目的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兵者凶器”的东方战争观与 cost 意识,两千多年来影响深远。
为实现“全胜”,孙子提出著名的“伐谋—伐交—伐兵—攻城”四层次序。上兵伐谋,即在敌人谋略萌发之初加以挫败(如墨子止楚攻宋式的折冲);伐交,是以外交瓦解敌方联盟;伐兵,野战决胜;攻城则“为不得已”。论攻城一段尤为精彩:修造器械“三月而后成”,筑垒逼近“又三月而后已”,将帅忿躁之下驱使士卒如蚂蚁般蚁附登城,死伤三分之一而城不得拔——“此攻之灾也”。这些数字与画面,来自对春秋攻城实战的冷峻观察,反衬出以智取胜的必要。
“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一段,是古代最早、最系统的兵力运用的量化原则:以敌我兵力对比决定围、攻、分、战、逃、避,尤其“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一句,警告弱者硬拼必成强敌俘虏,充满朴素的实事求是精神。
后两段论将帅与君主的关系。“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指出将帅辅佐的周密与否直接关系国家强弱;而君主“縻军”、不懂军政而干预军政、不懂权变而任用将佐,是自取失败的“乱军引胜”。由此归结出知胜五条:知可战与否、识众寡之用、上下同欲、以虞待不虞、将能而君不御——其中“君不御”(君主不遥控干预前线)一条,是中国军事思想史上对指挥权独立的最早明确表述。最后以“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作结,把全篇收束于一条普遍的认识论原则,其意义早已越出军事领域,成为中国人处理一切竞争与冲突问题的格言。
作者简介
孙武(约公元前545-前470),字长卿,中国春秋时期齐国乐安(今山东省北部)人,是吴国将领。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曾率领吴国军队大破楚国军队,占领了楚的国都郢城,几乎灭亡楚国。其著有巨作《孙子兵法》十三篇,为后世兵法家所推崇,被誉为“兵学圣典”,置于《武经七书》之首,被译为英文、法文、德文、日文,成为国际间最著名的兵学典范之书。今日在山东、江苏苏州等地,尚有祀奉孙武的庙宇,多谓之兵圣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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