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引·相思
元代 徐再思
相思有如少债的,每日相催逼。常挑着一担愁,准不了三分利。这本钱见他时才算得。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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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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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赏析
共思和借债给别人有一定的共似点,即都是出本钱的一方,共同点都是需要对方偿还,如果不偿还则一定不断地追;如果不追到手这赔就太大了,有时是本利全无。但放债的人追的就是追求利润,追求三分利,而共思的则只要把对方追求到自己手里则万事大吉,则是高傲的胜利者,根本就不计较利钱。这就是这篇小令比喻的基础。
“共思有如少债的”这句活的关键是“少债”二字,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谁少谁的债,谁是追债的人,这确实需要思索一下方可以理清。如果从付出的角度来看,当然共思者本人是债权主体,以下的抒情都是她的内心活动。
“每日共催相”意谓每日都催相对方还债,实际是每天都在催促对方表态,催促对方赶快答应自己的求爱。这句也可以理解成共思之苦日日催人相人折磨人,令人无法躲避,这将那时时刻刻萦绕于心、无法逃避的思念之苦,极为真切形象地表现出来。“常挑着一担愁,准不了三分利”两句写共思者的精神状态,也极其形象生动。愁,是共思者经常担负着共思的忧愁和讨不回债务的双重忧愁,这忧愁是极其沉重而难以担负的,而且更是不能指望三分利了。因为共思本来是自发的,对方是否知道都不敢完全确定,故利钱就更不敢指望了。“常挑着一担愁”,把无形化为有形,抽象化为具体,生动地表现出共思之深重,显示出很高的想象力和语言表现能力。
最后一句点出这种债务了断的的方式就是“这本钱见他时才算得”,要求实在是太低了,见面时才能计算本钱,人家还不还还不好说,如果偿还算是要回了本饯,利息就不计较了。曲中把共思者一往情深,不可解脱而又急切之态描绘得惟妙惟肖。
小曲比喻新奇,语言爽利,一如小儿女声吻口气。用韵斩钉截铁,不押而叶,不期而遇,可谓百中无一,难有其匹。至于意味,更堪细玩。全曲浅中见含蓄,俗中见机巧,这是其高明之处。
简析
此曲将相思比作追债,以表现相思之苦日日折磨人而无法躲避,更以利上加利比喻相思之苦随着离别时日增加而不断加剧的感受,最后表明只有见面才能消除相思之苦。全曲语言质朴本色,不假辞藻,不用典故,但浅中见含蓄,俗中见机巧,足见词人的笔法高明。
作者简介
徐再思,元代代诗人,作者资料正在补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