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贾岛
唐代 张蠙
少年为理但公清,鸿渐行中是去程。
莫恨长江为短簿,可能胜得贾先生?(《鉴诫录》八《贾忤旨》)(〖1〗《鉴诫录》云:「后有一少年除长江簿,犹豫不赴,张蠙先辈为诗刺之。
」此处所拟诗题不允,应作「刺少年」。
)。
注释
为理:为官,处理政务;理,指吏治。公清:公正清廉。鸿渐:语出《易·渐》「鸿渐于陆」,喻仕途渐进、循序而进。短簿:指小官,此处特指长江县主簿;簿,主簿,县令属官。贾先生:指贾岛,唐代诗人,尝任长江县主簿,世称贾长江。
译文
少年为官但求公正清廉,鸿渐仕途正是前行的路程。
莫要悔恨长江簿这样的小官,难道能胜过贾先生么。
赏析
赏析
此诗为晚唐诗人张蠙所作,本事见《鉴诫录》:有一少年被授长江县主簿(贾岛尝为长江簿),犹豫不赴,张蠙因作诗刺之。诗以委婉劝诫之笔,借贾岛故事勉励少年坦然赴任,是一首带有谐谑与期许的讽喻小诗。
「少年为理但公清,鸿渐行中是去程」二句,先勉少年为吏但求公正清廉,而仕途渐进(「鸿渐」取《易》「鸿渐于陆」之意,喻仕进有序)本就是前行的路程,劝其不必因小官而自沮。「公清」二字立为官之本,「鸿渐」状进身之阶,语重心长。
「莫恨长江为短簿,可能胜得贾先生」以反诘收束,言莫要嫌恨长江簿这样的小官,你难道还能胜过贾岛先生么。贾岛曾为长江主簿,位卑而诗名垂世,张蠙以此作比,既点出少年所授之职,又以贾岛的清名反衬,劝其勿以微职为耻。全诗用典贴切,劝讽得宜,于轻松中见前辈提携后学之善意。
作者简介
张蠙,唐代诗人,作者资料正在补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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