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唐代 李贻孙
群乌幸胙余。
(见宋陆游《入蜀记》卷六。
)(〖1〗《入蜀记》卷六页十一〖《知不足斋丛书》本〗:「祠旧有乌数百,送迎客舟。
自唐夔州刺史李贻孙诗已云群乌幸胙余矣。
」〖2〗李贻孙,原作李贻。
李贻孙曾官夔州刺史,《全唐文》卷五四四收其会昌五年撰《夔州都督府记》,《金石录》卷九著录会昌五年九月「唐李贻孙《神女庙诗》」。
陆游在述巫山神女祠中景物时引及此句,应即《神女庙诗》之残句。
)(两《唐书》无李贻孙传,今参张忱石所考,补传如次:李贻孙,字里不详。
大和初任福建团练副使,会昌五年为夔州刺史,大中三年任左谏议大夫充宏文馆学士,大中五年任福建观察使。
又曾任金部、司勋员外郎。
约卒于大中六年后。
原列「无考」作者,今移此。
)。
注释
胙:祭祀所用的肉;胙余指祭祀后所剩的供品。幸:侥幸得以分享。群乌:成群的乌鸦,据《入蜀记》,巫山神女祠旧有乌数百,送迎客舟。
译文
成群的乌鸦有幸分得祭祀剩余的胙肉。
赏析
赏析
此为残句,仅存一句,见宋陆游《入蜀记》卷六。陆游记巫山神女祠旧有乌鸦数百,往来送迎客舟,随即引此句,谓自唐夔州刺史李贻孙的诗中已经如此说。今存《全唐文》收李贻孙《夔州都督府记》一文,《金石录》卷九又著录会昌五年九月其所书《神女庙诗》,据此推之,此句当是他《神女庙诗》的遗留。
句云「群乌幸胙余」,写祠祭之后,成群的乌鸦得以啄食供品之余。「胙」是祭祀所用的肉,胙余即祭毕所剩之物;中间着一「幸」字,把乌鸦写成有所邀宠的来客,乌鸦之来既因祭品常设,祠庙香火之盛与舟人往还之频,也都在这五字之外见出。
李贻孙两《唐书》无传,字里不详。今人参考前人所考,谓他大和初曾任福建团练副使,会昌五年为夔州刺史,后又历左谏议大夫充弘文馆学士、福建观察使等职,其说尚可参酌,未能尽为定论。此句虽残,却是唐人写峡中风物与祠祭习俗的一则实录,其所记与《入蜀记》的记载正好互相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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