饯王岑判官赴襄阳道
唐代 岑参
故人汉阳使,走马向南荆。不厌楚山路,只怜襄水清。
津头习氏宅,江上夫人城。夜入橘花宿,朝穿桐叶行。
害群应自慑,持法固须平。暂得青门醉,斜光速去程。
注释
1. 判官:唐代节度使、观察使等幕府僚属,掌文书审理,佐理政务,多由京官充任出为幕职。2. 南荆:指荆州、襄阳一带,古为楚地,故称。3. 襄水:即襄江,汉水流经襄阳的一段,襄阳因在襄水之阳得名。4. 习氏宅:东汉习郁于襄阳岘山南依范蠡养鱼法作鱼池,即习家池,山简镇襄阳时常游宴于此,为襄阳名胜。5. 夫人城:东晋朱序守襄阳,其母韩夫人察城西北角当受敌,率家婢及城中女丁筑新城二十余丈,后敌果攻外城失利,时人谓之夫人城。6. 青门:汉长安城东南门霸城门的俗称,诗中泛指长安东门,饯别之地。7. 害群:语本《魏书》「害群之马」意,谓败坏群体之人,此处指王判官到任后须惩治的奸猾之徒。
译文
老朋友奉使前往汉阳方向,
跃马向南直奔荆襄。
你不会厌倦楚地的山山水水,
只因格外怜爱襄水的清澈。
渡口那边有习家的池馆,
江边还立着韩夫人的旧城。
夜里宿在橘花香气之中,
清晨又穿过桐叶荫里前行。
害群之马见了你应会慑服,
执法行事固然必须持平。
姑且在青门外同醉一场,
斜阳却已催促你去程。
赏析
此诗为岑参在长安饯别友人王岑(一作王某)判官赴襄阳道上任而作。判官为节度、观察使幕府僚佐,此行是自京南赴荆襄。诗的前半全以想象之笔铺叙南行风光,后半才归到正意,章法与一般送别诗先叙别而后悬想者相反,别具一格。首联「故人汉阳使,走马向南荆」点明故人奉使南荆、走马上任,「南荆」即荆州襄阳一带。颔联「不厌楚山路,只怜襄水清」是全诗性情所在:楚山千叠本为行旅之苦,而君不厌山路之遥,只因爱襄水之清——以「不厌」翻「只怜」,把畏途写成胜游,慰勉之意尽在言外。颈联连用两处襄阳名典:「津头习氏宅」指东汉习郁在襄阳岘山南所建习家池,为历代名士游宴胜地;「江上夫人城」指东晋朱序镇襄阳时,其母韩夫人率婢女及城中妇女筑斜城御敌的一段城墙,后人称夫人城——一为风雅之典,一为形胜之迹,皆襄阳独有,写得切地而有 history 深度。第四联「夜入橘花宿,朝穿桐叶行」以对仗写晓行夜宿:夜里宿于橘花香中,清晨穿过桐叶深处,荆楚风物入诗极美,行程之乐可知。第五联忽转庄重:「害群应自慑,持法固须平」,谓害群之马见君当自慑服,而执法务须持平——此二句方点出判官掌司法钩检的职守,是临别箴规,见期望之殷。结联回到眼前饯席:「暂得青门醉,斜光速去程」,青门之外一醉方休,而斜阳偏又催促行程,惜别与催发交织,余味不尽。
作者简介
岑参(718年?-769年?),荆州江陵(今湖北江陵县)人或南阳棘阳(今河南省新野县)人,唐代诗人,与高适并称“高岑”。天宝三载(744年),岑参进士及第,守选三年后获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任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后在天宝末年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幕府判官。唐代宗时,岑参曾任嘉州(今四川乐山市)刺史,故世称“岑嘉州”。约大历四年(769年)秋冬之际,岑参卒于成都,享年约五十二岁(51周岁)。文学创作方面,岑参工诗,长于七言歌行,对边塞风光,军旅生活,以及异域的文化风俗有亲切的感受,边塞诗尤多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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