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腔
元代 高明
媳妇,我死呵,你将我骨头休埋在土。
注释
1. 前腔:沿用前一曲牌再唱,此处接「哥儿」(一说即前调)之后由蔡公续唱。2. 骨头:尸骨,宋元口语称死者遗骸。3. 休:不要、莫。4. 埋在土:埋入土中,指入土安葬、筑坟营葬之事。5. 呵:语气词,宋元戏曲唱白中常用于句中顿挫。
译文
媳妇,我死之后啊,你不要把我的骨头埋进土里。
赏析
此为「前腔」,仅一句:蔡公临终嘱五娘「我死呵,你将我骨头休埋在土」。一句九字,却是《琵琶记》中最奇崛的遗嘱。单看字面,教人茫然:人死入土本是常理,为何偏要嘱咐媳妇不要把骨头埋进土里?联系剧情与下曲五娘的唱答,此语的深意方能索解:蔡公自知死后,儿子远在京城,家中贫无立锥,既无钱置办棺椁坟茔,也不忍让这个历尽苦难的媳妇再为营葬之事劳苦——糟糠之食已让她九死一生,罗裙包土筑坟已是人世至惨,公公不愿死后还要拖累她。也有论者谓此句含「死无葬身之地」式的绝望:天荒人贱,恐死后连入土的资费都没有,故预先说破。无论作何解,此句的舞台效果极为强烈:一句极短的前腔,在长篇三怨之后突然收缩,如大病之人最后一口气,话说一半而力已竭,留待下曲五娘唱答补足——这正合前腔接唱、宾白问答的套曲结构。此句之「休埋在土」与五娘后文「公婆已得做一处所」相呼应,生者对死者身后事的种种悬想,把死亡写成一桩操心不完的家事,愈见灾荒之下人命之贱、亲情之重,是白描至极亦是沉痛至极的笔墨。
作者简介
高明,字则诚,号菜根道人,元末明初戏曲作家。其代表作《琵琶记》结构严整、曲辞典雅,被誉为南戏重要经典,对明清传奇发展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