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法颂
唐代 菩提达摩
吾本来唐国(《景德传灯录》作「兹土」),传教(《景德传灯录》作「法」)救迷情。
一花开五叶,结果自然成。
(《南宗顿教最上大乘摩诃般若波罗密经六祖慧能大师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坛经》)(按:此首亦出唐人依托。
)。
注释
付法颂:传付法脉的偈颂,禅门以偈印证传法。唐国:《景德传灯录》作「兹土」。迷情:迷妄沉沦的众生。一花开五叶:喻禅宗一脉而后分为五家,指沩仰、临济、曹洞、云门、法眼。按:此首出《坛经》,亦为唐人依托之作。
译文
我本来到唐国,传扬教法以救度迷情。
一朵花开出五片花瓣,结果自然成就。
赏析
赏析
此诗为禅门著名的付法偈,托名东土初祖菩提达摩,出《坛经》系统,整理者按语已指其为唐人依托之作。所谓「付法颂」,即传付法脉时用以印证的偈颂,故其语关乎法统的授受,而非一般抒情写景之篇。前二句「吾本来唐国,传教救迷情」,托达摩口吻自述西来之意:本为传扬教法、救度迷情,点明禅门初祖东来的宗旨。
后二句「一花开五叶,结果自然成」为全篇警策,也是此偈流传最广之处。以「一花」喻禅宗一脉相承,以「五叶」喻其后分出的五家,谓一脉既开,自然结出果实。此语在后世灯录中屡被称引,用以印证沩仰、临济、曹洞、云门、法眼五家之盛,遂成禅宗分灯的一大象征。
就体言,此偈仅二十字,明白简净,无雕琢之迹,而气脉贯通。它以花叶结果的取象,把授受与繁衍说得含蓄而有生机,正合宗门「不立文字」又不妨因言见意之旨。惟其托名达摩,实出唐人,故可视作后世禅门对自身谱系的一种自觉表白。后世读此偈者,多取其「五叶」一语以证五家之兴,遂使这二十字几成禅门分灯的谶言;其影响之广,已远超一首普通偈颂所能承载,亦可窥传法偈在宗门信仰中的分量。
作者简介
菩提达摩,南北朝时期佛教禅宗传统中的重要人物,被尊为中国禅宗初祖。传世偈颂多与禅宗心性、修行体悟和后世托名文献相关,需结合文献来源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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