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中酬殷协律
唐代 白居易
泗水亭边一分散,浙江楼上重游陪。挥鞭二十年前别,
留君夜住非无分,且尽青娥红烛台。
注释
1. 协律:协律郎的省称,太常寺掌管音律的属官,殷氏其人名不详。
2. 泗水亭:泗水边之亭,故址在今江苏沛县一带,唐人多用作送别地的泛称。
3. 浙江楼:杭州钱塘江边的楼馆,浙江即钱塘江。
4. 游陪:相伴同游。
5. 挥鞭:扬起马鞭,指骑马启程、分别。
6. 分(音fèn):缘分、情分。
7. 青娥:年轻美貌的女子,此处指侍宴的歌妓。
8. 红烛台:燃着红烛的烛台,指华烛之宴。
译文
当年在泗水亭边一别而散,
如今却在浙江楼上重新相伴同游。
挥鞭作别,已是二十年前的事,
今夜留你住下,并非没有缘分——
且在这青娥相陪、红烛高烧的筵前尽欢吧。
赏析
此诗是醉中酬答殷协律之作,所存四句以二十年离合之事入诗,感慨深长。首联“泗水亭边一分散,浙江楼上重游陪”,把两段时空并置:当年在泗水亭边一别而散,今日却在浙江楼上重新聚首游陪。“泗水亭”在北地(今江苏沛县一带,汉高祖故事之地,唐人多借为送别之所),“浙江楼”在杭州,一北一南,一“分散”一“重陪”,中间隔着漫长岁月。“一分散”的“一”字下得极重——一次分别,竟隔这么多年,人事浮沉尽在不言中。第三句“挥鞭二十年前别”补足前意:那扬鞭而别的情景,已是二十年前之事,一句直点年数,苍凉之感扑面而来。结句“留君夜住非无分,且尽青娥红烛台”转出当下:今夜留君住下,并非没有缘分,姑且在这青娥(歌妓)侍候、红烛高烧的筵前,尽欢而罢。“非无分”三字含着宿命的了悟——重逢自有前缘,更当珍惜眼前;“且尽”二字,既是劝友,亦是自劝:二十年光阴既不可追,则今宵之酒烛,不可不尽。全诗前半写离合之久,后半写欢会之切,以醉中之语酬知己之情,沉郁与酣畅并见,是白居易交游诗中有真情实感的一首。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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