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酒
唐代 白居易
耳根得听琴初畅,心地忘机酒半酣。
若使启期兼解醉,应言四乐不言三。
注释
1. 耳根:佛教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一,指听觉机能。
2. 忘机:忘却计较、巧诈之心,语出《列子》海上鸥鸟忘机之典。
3. 半酣(hān):酒饮到半醉正畅快之时。
4. 启期:荣启期,春秋时隐士,鼓琴而歌,自言有三乐(为人、为男、得寿九十),见《列子·天瑞》。
5. 四乐不言三:荣启期本言三乐,此处设想他若懂得饮酒之乐,便会说四乐。
6. 兼解醉:又懂得醉酒(饮酒)之乐。
译文
耳根听到琴声,初时便觉舒畅;心地忘却了机巧,正在酒到半酣。
倘若荣启期又懂得饮酒之乐,他说的就应是四乐而不止三乐了。
赏析
此诗咏琴与酒二事之乐,是白居易闲适诗中的理趣小品。首句“耳根得听琴初畅”:耳朵听到琴声,耳根顿时舒畅——用佛家“六根”之一的“耳根”入诗,以听琴养耳,见出诗人对声色的品味已入清雅一路。次句“心地忘机酒半酣”:心中忘却机巧之心,正是酒饮到半酣之时——“忘机”用鸥鹭忘机之典(《列子》中海上之人无机心则鸥鸟亲近之典),谓酒之妙不在醉而在半醉之间放下机心;“半酣”二字尤有分寸,深得饮酒三昧。三、四句引入荣启期之典:“若使启期兼解醉,应言四乐不言三。”春秋高士荣启期鼓琴而歌,自言有三乐:为人、为男、行年九十(见《列子·天瑞》),孔子闻之称赏。诗人妙想:倘若荣启期又懂得饮酒之乐,那他该说“四乐”而不止“三乐”了——将自己当下琴与酒兼备之乐,暗中置于高士三乐之上,谦辞之中藏着自得。全诗先分咏琴、酒之功,再以典故翻出新意,由感官之乐升至人生哲学之乐,构思轻巧,语浅味长,正是白氏“以俗为雅、以趣入理”的本色。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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