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微之诗二十三首:和李势女
唐代 白居易
减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长。不朱面若花,不粉肌如霜。
色为天下艳,心乃女中郎。自言重不幸,家破身未亡。
人各有一死,此死职所当。忍将先人体,与主为疣疮。
妾死主意快,从此两无妨。愿信赤心语,速即白刃光。
南郡忽感激,却立舍锋铓。抚背称阿姉,归我如归乡。
竟以恩信待,岂止猜妒忘。由来几上肉,不足挥干将。
南郡死已久,骨枯墓苍苍。愿于墓上头,立石镌此章。
劝诫天下妇,不令阴胜阳。
注释
1. 李势女:李势,十六国成汉末代皇帝,东晋永和三年降晋,其女(一说其妹)被献给权臣桓温为妾。2. 减一分太短,增一分太长:化用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形容身材恰到好处。3. 女中郎:女子中的郎官,喻其有丈夫气概、刚烈有节。4. 疣疮:疣(yóu),皮肤上的赘瘤;喻招人嫌恨的多余之物。5. 南郡:指南郡公主,即南康长公主,晋明帝之女、桓温之妻。6. 却立:后退站立。7. 锋铓:铓(máng),刀剑的锋刃尖端;舍锋铓即收起刀锋。8. 阿姉:姉(zǐ),同'姊',姐姐;此为公主抚爱之称(史载公主语'我见汝亦怜',此处称姊妹之亲)。9. 几上肉:案几上的肉,喻任人宰割之物。10. 干将:古代名剑,传为吴人干将所铸。11. 镌(juān):雕刻。12. 阴胜阳:古人以阳为夫、阴为妇,'阴胜阳'谓妇人之妒凌驾于夫,此处指劝诫妇人勿生妒忌。
译文
减去一分就太短,增加一分就太长。
不施朱粉面若鲜花,不搽脂粉肌如秋霜。
姿容是天下的绝色,心志却是女子中的郎。
她自己说遭遇重重不幸:家国破亡而此身未亡。
人各有一死,这样的死本是职分所当。
怎忍心拿先人的骨血,去做主人家的疣疮赘瘤。
我死了主人心意痛快,从此两不相妨。
请相信我这赤诚之言,快快亮出白刃的光。
南郡公主忽然感动,退后几步收起锋芒。
抚着她的背称她如同姊妹,让她归来如同归乡。
最终以恩义诚信相待,岂止是忘掉了猜妒。
从来案几上的鱼肉,不值得挥动干将宝剑。
南郡公主死去已经很久,白骨枯槁、坟上草色苍苍。
愿在她的墓上,立起石碑镌刻这一章。
劝诫天下的妇人,不要让阴压过了阳。
赏析
《和李势女》是白居易和元稹组诗中最具故事性的一首,取材于东晋桓温纳李势女、南康长公主拔刀相向的著名旧事:李势乃成汉末主,国亡降晋,其女被献给桓温为妾,桓温妻南康长公主妒而持刀欲杀之,见李女神色从容、诉说家破之痛,公主反为感动,掷刀抚其背相待。诗的开头四句写李女之美,化用宋玉《登徒子好色赋》'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与'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而反用其意——不施朱面若花,不敷粉肌如霜,说她是天然去雕饰的绝色,起笔便有雅正之格。'色为天下艳,心乃女中郎','女中郎'三字尤奇,以郎官之刚烈许一女子,为其下文以死明志张本,是全篇枢纽。'自言重不幸,家破身未亡'以下转为李女第一人称的陈情:国破家亡而身犹苟活,已是重不幸;'人各有一死,此死职所当',以死殉节本是分内之事;最沉痛的是'忍将先人体,与主为疣疮'——怎能忍心让先人(亡国之君李势)的骨血,去做人家的疣疮赘瘤、招人妒恨之物?'妾死主意快,从此两无妨。愿信赤心语,速即白刃光'四句,声口决绝,直面白刃而无所畏惧,将一个亡国弱女子的尊严写到极处。'南郡忽感激,却立舍锋铓'陡然转折:南郡公主闻言动容,退后掷刀;'抚背称阿姉,归我如归乡'——抚其背称她为妹妹般看待(史载公主语'我见汝亦怜,何况老奴'),从此待如亲人;'竟以恩信待,岂止猜妒忘',以恩义诚信相待,岂止是忘了猜妒而已。'由来几上肉,不足挥干将'再补一笔议论:砧几上的鱼肉(任人宰割者),本就不值得挥动干将宝剑去杀,为公主的转变提供了台阶,也见诗人对强弱之势的清醒。结尾四句忽作故实之外的祈愿:李势女早已死去,墓上骨枯草苍,愿在其墓上立石刻下此事,'劝诫天下妇,不令阴胜阳'——劝诫天下妇人勿使妇人之妒压制夫道。这四句站在男权时代的立场上立训,今天读来自有其历史局限,但在白居易的原意中,他是把这个故事读成'至诚感人、妒忌可消'的义烈传奇的。全诗叙事简净,陈情部分声口毕肖,以美起、以烈承、以恩转、以训结,是中唐叙事诗以小故事载大议论的典型作法。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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